关于转发《关于印发〈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方案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2022年5月12日
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
四川省委宣传部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关于转发《关于印发〈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方案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市(州)残联、党委宣传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:
现将中国残联办公厅、中央宣传部办公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〈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残联厅发〔2022〕4号)转发你们,请结合当地实际,抓好贯彻落实。
各地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、细化具体措施、落实责任分工,制定本地区的残疾人就业宣传年实施方案。各市(州)残联要牵头调度相关工作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、宣传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就业和宣传活动整体安排。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利用全国助残日等重点节点,统筹各类社会资源,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,挖掘本地特色的残疾人就业工作亮点,组织好就业宣传年各项活动。
附件下载:中国残联办公厅、中央宣传部办公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方案>的通知》(残联厅发〔2022〕4号)
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
2022年5月10日
(联系人:赵蕊淇,电话:028-83358577)